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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视讯:广州努力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进阶之路|理论

时间 :2023-06-27 11:05:04   来源 : 羊城派

文/蔡永幸 张海梅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科技创新体系作出部署,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

知识产权证券化,以知识产权未来预期收益为支持,通过发行市场流通证券进行融资的方式,可以有效地将研发机构的知识产权无形财产转化为有形资产,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的重要支撑工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多年来,广州始终关注科技型企业融资难和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不足的现实难题,通过知识产权政策驱动和科技金融市场培育,顺利发行全国首单纯专利和全国首单纯商标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零的突破,努力探索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的进阶模式。

广州初步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成绩

创下多个全国“首单”。目前,广州共发行了4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分别是“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广专利2019-1”,全国首单纯专利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中信证券-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专利许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广专利2020-1”,全国首单新一代信息技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粤开-广州开发区金控-生物医药专利许可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广开2021-1”)以及“长城嘉信-国君-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知识产权商标许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科商2021-1”,全国首单纯商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总发行规模为10.25亿元,排在全国第三位,仅次于深圳、北京。这4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中,广州创下了3个全国“首单”,充分体现了广州在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具体实施中的先行先试,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证券化发展模式明确。就我国的实践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采取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债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许可债权证券化和知识产权转让应收账款证券化等模式。细究广州已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不难发现:广州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00%属于知识产权许可债权模式,其基础资产为知识产权二次许可应收许可费。在此模式下,发起机构先与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签署许可合同,接受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并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许可使用费。而发起机构基于该许可权,再对外许可(包括反向许可给知识产权原权利人)使用,约定被许可人定期向发起机构支付许可使用费。

基础资产行业分布广。广州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并不局限于高新技术领域,其基础资产所涉及行业分布较广,如首单纯专利产品“广专利2019-1”底层资产包括威创、华银医学、佳德环保、立达尔生物、中设机器人等11家民营企业的103件发明专利、37件实用新型专利,所属行业包括制造业(占比24.5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占比14.59%)、橡胶和塑胶制品业(占比14.59%)、研究和试验发展(占比14.59%)等。总体而言,基础资产行业分布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惠及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能够有效实现证券化风险分散目标。

广州深入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问题

作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广州虽然在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等方面位居全国前列,但是,由于知识产权证券化程序复杂、风险不定、流动性强的自有特点,广州缺乏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培育相关政策的持续驱动,造成广州在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高质量发展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证券化规模效应不大。直到2022年,广州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4单,规模为10.25亿元。相比之下,深圳累计发行55单,发行规模为125.5亿元,占全国总发行规模的50.9%,是全国首个且唯一累计发行规模破百亿元的城市,成功惠及科创企业818家。这样看来,在发行数量和规模方面,广州与深圳有一定差距,虽然喝下“头啖汤”,但却后劲不足,未能形成规模效应以持续帮助更多科创企业破解知识产权融资难题。

其次,优质知识产权供给少。知识产权证券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前提在于优质知识产权的充分供给。截至2022年底,广州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25件,而深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则达到81.5件,北京达到218.3件,深圳、北京的数量分别约是广州的3.3倍和8.7倍。相较于深圳、北京等地方,广州知识产权的“金含量”明显不足,这与广州的产业结构有着很大关系,因为广州的支柱产业是汽车、电子和石化,而深圳则是高新技术、现代物流、金融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广州须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才能提高科技研发成果量,加快知识产权高价值转化,使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充足的“土壤”。

再次,证券化模式较为单一。目前,广州发行的4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皆属于许可债权模式,而北京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除了知识产权许可债权证券化模式,较多的还有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模式,深圳则多采用知识产权转让应收账款证券化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债权证券化模式。深圳、北京能形成规模化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源于多样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能有效匹配不同的融资场景,而单一模式不利于满足各类型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

广州迈向知识产权证券化进阶之路的建议

未来,广州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努力增加优质知识产权供给,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政企合作,创新跨境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模式,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模式。

第一,努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优质知识产权供给。一方面,要以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战略为支撑,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后备军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扶持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设立更多如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发挥广州众多高质量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作用,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培养一批具有全球视野、业务精湛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形成“技术研发、产业培育、人才培养”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推动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产出更多更具交易价值的知识产权。

第二,努力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依托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平台,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吸引更多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进驻,为创新主体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与此同时,继续遵循“政府引导、公益服务、多方参与”的合作理念,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措施,促进知识产权服务链与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创新链全面对接。

第三,努力发挥国企敢为担当作用,提高知识产权证券化质效。国有企业在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主要体现在降成本和强增信两个方面。因此,国有企业可以组建产业服务公司,对接多层次资本交易市场,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并进行复制推广,实施资金流闭环操作,先进行资金的贷出,再发行专项计划融入资金,最大程度降低沟通成本,缩短项目融资周期,提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效率。此外,国有企业还可以积极为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双重增信担保,既对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又对投资人的本金及预期收益进行增信担保,以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的信用评级。

第四,努力探索穗港、穗澳跨境知识产权证券化,赋能湾区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可以发挥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跨境交易运营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探索知识产权服务融通、维权援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创新,提升科创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自《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印发以来,南沙锚定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目标定位,聚力建设粤港澳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和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为此,可以以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为契机,依托外债便利试点改革,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解决境内企业知识产权在境外质押与融资资金缺乏的问题,实现湾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

作者简介

蔡永幸,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决策咨询部研究实习员

张海梅,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决策咨询部教授

本文系广州市社科规划共建课题“广州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规制路径探索”(2020GZGJ272)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傅铭途 姜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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